全国通航运营人公示

本网站公布通航企运营人在相关政府机关的部分登记信息,供公众查询参考。

本次公示企业信息以民航局运输司“通用航空管理系统”登记为准,截至2025年4月15日。

合法经营运行的通航运营人,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前置条件:

1、完成企业工商注册(市场监督管理局,原工商局)

2、获得企业民航经营许可(民航局)

3、完成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(民航局)

未获得民航经营许可的运营人,不应从事商业飞行活动。

未完成运行合格审定的运营人,运营项目受到限制。

本网站数据来自民航局、民航各地区管理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。如发现数据有误,欢迎与我中心联系核实。

值班电话:021-60932350 (华东通用航空服务中心)

服务邮箱:GA@GACAAC.COM (华东通用航空服务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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